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。商标注冊申請是商标基礎業務之一,正因爲其基礎,該業務比起侵權訴訟或者其他侵權糾紛來,往往不受重視,導緻企業在辦理商标申請注冊的時間點往往是滞後的,容易被惡意搶注,或者因爲沒有進行詳盡的事先查詢而遭遇在先障礙而駁回。
本案中,客戶申請注冊該商标時我們已經關注到在先高度近似商标障礙,並(bìng)進行瞭(le)明確風險提示。與此同時,我方認真聽取客戶關於申請商标使用商品的實際運營情況,並(bìng)詳細分析瞭(le)引證商标及其權利人目前的狀态,提出瞭(le)若幹組解決方案。經過來回溝通,我們決定採取提交商标注冊申請的同時,對潛在引證商标的部分商品項目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的方案。這裏不單單是一個業務組合形态,它需要充分考慮潛在引證商标的精確性、引證商标權人狀态、撤銷商品項目的必要性、審查周期的時間差和裁決生效時間段等法律事實相互作用的影響。最終,如我方預計,該商标駁回決定書中引證商标與事先查詢時判斷的在先障礙一緻,且客戶順理成章地接受瞭(le)複審申請;在該商标駁回複審階段,通過事先布局的組合方案精準掃除瞭(le)在先障礙,客戶商标最終取得商标局初步審定和注冊公告。
